混。
那朱艺艺过来,想扶起他,帮他穿起裤子。
结果,杨叔崩溃得嚎嚎大哭,一手掌拍飞了她的手掌,抽起裤子,嗷嗷大哭,连滚带爬的跑掉了。
“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,在心爱的人的面前,露出了丑态。”杨叔叹了一口气,默默喝了一杯茶。
他说他后来,他一直对朱艺艺避而不见,高中毕业后。
他还在默默打听着朱艺艺的消息,他想捡起尊严,以一个英雄的姿态,再去见她,洗涮自己的屈辱。
他太好高骛远,太想证明自己,疯狂的努力,想一举成功,却不断创业失败,他住着最破的出租房,每天吃着泡面,后来他听说同学聚会,在床上彻夜难眠,在想:去或不去。
如果去。
同学聚会,他现在混得那么惨,肯定要被人狠狠数落一顿。
被部同学大声嘲笑,大声讽刺,说学习就是死脑子,读书第一不也混得这个逼样?读书屁大点用都没有!
去了丢脸,如果不去,他又想去见到朱艺艺。
人在最落魄的时候,总是心里守着一股最深处的念想,有个最牵挂的一个人,他越想,就越忍不住想去见当时的那个女孩,哪怕是曾经在她眼里,自己被人那样的羞辱。
他的内心压抑了好几年。
胸口压得沉甸甸的,在出租屋的夜晚,他太失魂落魄了,头一次有一股强烈的灼热渴望,想把沉淀的部声音,大声喊出来:
“朱艺艺,我喜欢你!我好喜欢好喜欢你!”
他越想,就越克制不住自己,辗转反侧,脑海里是那个身影。
第二天同学聚会,他还是去了,他选择去把自己心里强烈的思念,顶着同学们的嘲笑,统统告诉自己喜欢的那个女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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